以下是襄阳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操作手册:
前期准备
了解政策法规:深入研究《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明确具体要求.
自我评估:全面评估企业资质、财务和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确保符合申请条件,明确外债需求及用途,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准备申请材料:需准备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外债借款合同或意向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文件、真实性承诺函等基本文件,如有担保需提供担保相关材料,特定行业或情况还需其他相关材料.
网上登记
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的 “政务服务”频道,进入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或登录后,如实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45 个工作日提交.
纸质材料报送
完成网上登记后,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以企业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同步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
审查与受理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审核登记机关应在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逾期视为受理.
复查受理:承办司局对材料复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并通过网络系统告知企业,企业也可自行打印或要求出具受理凭证.
审核决定
承办司局在受理之日起 3个月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审核登记证明》,不符合的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如需企业补充材料,补充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结果通知与后续处理
结果通知: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政务服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备案登记证明,或根据相关通知获取电子版证明,凭此证明办理外债资金的结汇和入境手续.
后续管理:企业应在借用每笔外债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每年 1 月末和 7 月末前 5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若发生需变更外债备案登记的情形,应及时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